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4-05-13 点击:70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一般根据法律规定可确定为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一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而且婚姻是有效婚姻,对因不合法导致的无效婚姻无法行使请求权,请求权的行使以离婚要件。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犯意形成过程中属于犯罪中止吗
行驶证过期了怎么办?
零时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卖家产品有问题怎么办
夫妻约定互不承担扶养义务有效吗
二次交通事故无法定责怎么办?
法律规定侮辱行为致被害人自杀要判刑几年
承诺的拆迁安置房成空谈,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