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要约有效成立的要件有什么
一项要约有效成立的要件主要包括:1、要约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2、要约人作出了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4、要约人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其意思表示的约束。一项要约有效成立的要件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如果被冤枉还被法院宣告有罪该怎么办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自愿放弃房屋产权证明书怎么写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能否撤销一份项目合作协议书怎么写辱骂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企业章程的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保险公司怠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