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遭遇前任施暴是否为家庭暴力

发布时间:2024-05-28 点击:91
离婚后遭遇前任施暴是否为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一般不包括离婚后受到前任的施暴,而可以定义为故意伤害行为。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其身体、精神造成侵害的行为。离婚后遭遇前任施暴是否为家庭暴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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