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4-06-05 点击:108
在生活中,如果侵权人将利益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需要承担返还义务,不得占有受害人的损失。那么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因为第三人所受利益,是由于不当得利受领人的让与行为,第三人受有利益有法律上根据,与受损者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义务,但第三人无偿取得利益,相对于受损者的受有损失,显失公平,故惟有赋予第三人返还的义务才能实现对受损者的保护。
二、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概念
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因为第三人所受利益,是由于不当得利受领人的让与行为,第三人受有利益有法律上根据,与受损者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义务,但第三人无偿取得利益,相对于受损者的受有损失,显失公平,故惟有赋予第三人返还的义务才能实现对受损者的保护。
三、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受领人为无偿让与;
(二)受领物为受领人应返还的物,不限于原物,原物孳息、代偿物亦包括在内;
(三)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
1、第三人返还的具体要求
(1)如果第三人是无偿地从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
(2)第三人如果是有偿地并善意地从占有人处取得财产,即他支付了适当的价金,并且也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占有人无转让财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占有人的占有是否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合法取得的。
①如果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如原物被所有人或者被依法占有的人遗失,或者是从他们两者那里被盗走;或者是由于其他的与他们的意志无关的原因(如自然灾害)而丧失占有,又被占有人非法转让的,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
②如果占有人的占有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如所有人将财产租给他人使用、交给他人保管,占有人(承租人、保管人)滥用所有人的信任而非法出让,这时善意第三人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无权向第三人要求返还原物,他只能要求非法转让人赔偿损失。
总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包括不当得利的原物和孳息。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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