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执转破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4-06-09 点击:87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执转破是怎么规定的
规定为: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执转破是怎么规定的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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