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时效问题

发布时间:2024-06-10 点击:100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时效问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时效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断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也就是如果中途讨要了工资,那么从讨要的那一天重新开始计算一年。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时效问题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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