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购买房子,那么房子是有规定什么时候交付给业主的,那么房屋交付条件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交付条件什么意思
(一)房屋交付条件如下:
1、房屋验收合格;
2、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二、房子漏水找谁投诉处理
房子漏水可以先找物业,如果房屋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保修期内,物业需要尽快联系开发商进行处理,如果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就需要自己负责,物业公司需要进行协助。如果物业不处理的,可以向居委会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1.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3.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子在交付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注意事项的,检查好房子的质量问题,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交付条件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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