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4-07-01 点击:66
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违法行为人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具体情节的规定为:如果当事人符合违法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是如何规定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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