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性质是啥

发布时间:2024-07-07 点击:166
员工性质这个概念在劳动法中经常会出现,有时候需要劳动者了解员工的性质问题,员工性质的概念许多人不熟悉,那么员工性质是啥?关于员工性质在劳动法的规定中有什么意义的法律问题,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吧。
一、员工性质是啥
人员性质是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人员性质分为正式职工、合同工、兼职人员、临时工。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还需要看是否有编制、职称等。
二、员工有那些安全职责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二)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
(三)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五)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六)从业人员有权对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八)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辞退职工有哪些类型:
(一)过失性辞退
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预告性辞退
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员工性质是啥的内容,员工性质就是劳动法里规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用工之间的关系,如果遇到什么问题或者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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