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性质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8-31 点击:194
我们在平时工作中,对于工作性质一栏具体要怎么写,相信很多小伙伴都不是很清楚,其实现在的劳动关系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劳动关系,另一种是劳务关系,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用工性质怎么写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用工性质怎么写
用工性质主要有两种性质的用工,即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
(一)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二)劳务用工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签订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的劳务合同,由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自行管理、自行组织生产劳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获取劳务报酬。
二、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年龄最大是多少
(一)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一般超过退休年龄,单位可以聘用,但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三、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年龄最小是多少
(一)中国的法定工作年龄最低是16岁;
(二)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用工性质怎么写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用工性质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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