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归哪个部门
进行工程结算的部门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上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工程结算归哪个部门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孩子没有卖出去被抓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放弃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去哪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死亡赔偿金遗产吗网上投资被骗算电信诈骗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内容有哪些构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怎么处罚?交通违章多久内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