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21-12-24 点击:240
心理障碍是指一个人由于生理、心理或社会原因而导致的各种异常心理过程、异常人格特征的异常行为方式,是一个人表现为没有能力按照社会认可的适宜方式行动,以致其行为的后果对本人和社会都是不适应的。那么女方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方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
女方患有精神病,而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一方应准备好离婚起诉状,配偶有关精神病的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进行起诉。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二、法院起诉离婚给离婚证吗
起诉离婚后,法院作出判决的会出具判决书,如果是判决双方离婚的,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起诉离婚是没有离婚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