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11-19 点击:56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最常见的处理办法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定申请步骤进行。强制执行每个案件当中一般可以申请一次。
一、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怎么办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的处理办法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
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二、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几次
强制执行可以申请一次,在一次没有执行到位的情况下,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以后,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强制执行可以冻结对方所有账户吗
需根据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确定,法院冻结被执行人账户会以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如被执行人各账户中的余额总额不足以执行的,法院会冻结其所有银行账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房屋查封后能否进行出租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责任怎么认定
报警会对自己有影响吗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吗
婚姻法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孕妇休产假如何休
交通事故缓刑人员可以出省吗
恶意串通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