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纠纷不能鉴定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4-12-24 点击:41
建筑工程纠纷不能鉴定的情形
建筑工程纠纷不能鉴定的情形包括有:委托进行鉴定的事项已经超过了该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提交的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非法;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鉴定要求并不符合该鉴定机构的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等。建筑工程纠纷不能鉴定的情形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理。


变造股票债券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
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有哪些
强卖强买罪怎样判刑
公安局立案多久抓人
公司股东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房屋租金涨价条款怎么写
协议离婚在哪些情形中不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