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4-12-29 点击:29
行政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知道”一般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及诉权和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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