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几日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一般情形下不得超过三十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几日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条件会有什么?b2驾照被扣3分如何处理结婚证本人不去可以吗假冒专利罪怎么量刑?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什么意思醉酒驾车撞人怎么处理醉驾有什么规定,多久不能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