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给谁

发布时间:2022-05-04 点击:263
在离婚问题中,除了财产分割比较容易产生纠纷之外,另一个容易产生纠纷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了。孩子都是父母的宝贝,在一起生活也会产生很浓厚的感情,所以很多夫妻在离婚之后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给谁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给谁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子女随母亲生活的情形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三、子女随父亲生活的情形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总的来说,法院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意愿等,具体会判给谁还得综合这几个因素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