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1-14 点击:25
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如果在离婚案件中满足下列条件的,一方当事人可主张损害赔偿: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且因一方具有前述重大过错而导致双方离婚的,并且另一方无过错的。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适用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医疗事故怎么追究刑责
医疗过失医方责任谁承担
工资拖欠多久是违法的
照身份证可以染头发吗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签订购房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区别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房屋可以强制执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