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劳务合同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5-01-17 点击:18
在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是非常常见的,针对劳务派遣很多时候出现问题往往难以进行解决,那么你知道单位签劳务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单位签劳务合同注意事项
通过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了解,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员工,企业与其建立的系劳务关系,本人认为,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着重注意两点:
切勿套用劳动合同范本签订合同。实践中,我们常见到企业不加以区分的使用同一套劳动合同范本签订合同,而该类合同基本照抄照搬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若与劳务关系的员工签订该类合同,企业实际上将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在加班、调岗调薪、终止或辞退等问题上受到严格限制。
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向员工明确特殊法律问题。相较于劳动合同员工,企业与劳务人员在加班、病假、调岗调薪、调整工作地点、辞退等方面不受劳动法律规范,应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处理,但为取的员工理解及防止以后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在劳务合同中应尽量明确相关问题,如会规定劳务人员请病假期间无病假工资、单位可提前30天通知终止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等。
二、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务合同合法吗
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不是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三、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劳务合同关系可以随时解除。
一是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二是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三是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与公司签了劳务合同能随时辞职吗?《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是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单位签劳务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签劳务合同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向员工明确特殊法律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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