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卖房另一配偶还能否追回
在我国夫妻一方处分不动产,如果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配偶不能追回,但是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一方卖房另一配偶还能否追回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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