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5-01-22 点击:36
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
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抢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什么
打架还手的算正当防卫吗?
购销合同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盗窃坦白交代处罚会轻吗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彩礼
企业要交的增值税怎么算的
危险驾驶罪入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