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时效

发布时间:2025-01-30 点击:25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时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一般没有时效,进行诉讼有时效。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可能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时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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