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25-02-27 点击:13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如何规定
合同履行地确定的相关规定为: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以约定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没有约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4、其他标的,履行义务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5、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如何规定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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