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找人撤案吗

发布时间:2025-03-03 点击:19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找人撤案吗
刑事案件立案后,若是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主动撤案;如果是公诉案件,在符合下列情形时,公安机关能够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死亡的等情形。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找人撤案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撞车全责保险如何处理
房产委托书怎么办理
离婚一次性抚养费可以吗
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房子无偿赠与子女要交税吗
离婚精神病法院怎么判
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的处罚?
行驶证补办理需要什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