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以对方名义买房应归谁

发布时间:2025-03-11 点击:10
婚前以对方名义买房应归谁
一方婚前以对方名义买房的,房屋应归对方。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以对方名义买房产权归属对方,购房者仅具有债权效力。婚前以对方名义买房应归谁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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