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14 点击:11
当用人单位出于某些原因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是可以得到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但是不同地区标准不同,那么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有多少?关于劳动者可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问题,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吧。
一、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一倍。除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之外的理由,劳动者提出解除,无经济补偿金。只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合同解除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劳动者工龄的双倍,也就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二、劳动者拿到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解雇;如果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五年,在第三年的时候,单位就解雇员工,那么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特殊是劳动者患职业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医疗期满之后,单位还是可以正常解除。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此时不管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经届满,只要在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第四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里面,只要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也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届满,单位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三、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的内容,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两倍。如果遇到什么问题或者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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