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允许通过民政局离婚

发布时间:2025-03-17 点击:13
哪些情形不允许通过民政局离婚
不允许通过民政局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3.未办理结婚登记的;4.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5.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哪些情形不允许通过民政局离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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