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否只签订试用期合同

发布时间:2025-04-02 点击:10
企业能否只签订试用期合同
企业不可以只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员工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通过后,公司可以不再签订新的合同。企业能否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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