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及各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汇总
01广州市
政策名称:
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奖励方向:
认定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后,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园区培育奖励
对成功从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引入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落户的提质增效试点产业园区运营主体,给予单个项目一次性奖励。对聚集1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产业园区授予“专精特新园区”牌匾,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降低融资成本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计划产生的费用,分阶段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对贷款产生的担保费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技改资金补助
对项目进入当年省级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获得省级技改资金支持,市级资金按一定比例对该企业予以配套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加强数字化提升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实施中小企业强企增效工程,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遴选不少于60家试点企业,重点对企业生产流程、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提升内生增长动力。
用地用房支持
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规划切分并供应一批中小工业地块。向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出让土地、分割转让产业用房时,所考核的投资强度与税收贡献等标准可调低不超过30%。“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员工租赁已享受广州市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奖补资金住房的,由获得奖补资金的业主给予一定额度的租金减免等等。
交通出行支持
对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允许单个企业每年2辆以企业为所有人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免除“开四停四”限制。
02天河区
政策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加快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奖励方向:
认定奖励
对上一年度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政策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加快推动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奖励方向:
租金补贴
对入驻工业专业园区,且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的规模以上现代都市工业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企业),给予3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按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每2万元补贴1平方米标准,最高不超过实际租赁自用面积,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认定奖励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规模以上现代都市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50万元、100万元支持。
园区补贴
对集聚超过6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工业企业)入驻的园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集聚超过1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工业企业)入驻的园区,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支持。
03黄埔区
政策名称: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奖励方向:
落户投资扶持
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认定奖励
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本办法有效期内达到多个扶持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扶持。
研发创新扶持
对专精特新企业(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研发生产的装备产品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列入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最末级目录对应产品,且实现产品销售(不涉及关联交易)后,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的新材料产品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列入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最末级目录对应产品,且实现产品销售(不得涉及关联交易)后,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人才支持
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个企业人才支持名额;对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每家企业l个企业人才支持名额,每人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具体扶持人才对象由企业确定。
04南沙区
政策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奖励方向:
引进奖励
对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认定奖励
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成长突破奖励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且该奖励的30%用于补贴企业高管骨干人才,激励保障高管骨干人才发挥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创新赋能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省、市相应部门出台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或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指导目录,并实现销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产业用地支持
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专门针对此类企业需求规划切分并供应一批中小工业地块,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纳入供地方案,实行“带方案”招拍挂供应。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出让土地、分割转让产业用房时,所考核的投资强度与税收贡献等标准可调低不超过30%。探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合拿地模式,拓展产业空间的创新举措。
人才支持
一是人才入户支持,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法优先安排南沙区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二是人才子女入学支持,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南沙区义务教育相关政策统筹安排企业高管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用电支持
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列入用电“优保”企业名单,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列入用电“A类”企业名单,优先缓解此类企业用电问题,鼓励企业赶工促产,提质增效,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05花都区
政策名称:
花都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奖励方向:
引进奖励
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本区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认定奖励
推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列入重点“小巨人”企业,争取享受中央财政专项奖补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成长突破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企业统筹使用,优先用于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土建或设备投资等支出。
上市奖励
新迁入或本地存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区本级给予1000万元奖励。新迁入或本地存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区本级给予500万元奖励。经区绿色企业上市领导小组认可的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区本级给予800万元奖励。新迁入或本地存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区本级给予100万元奖励。
降低融资成本
对符合条件的区“专精特新”梯队培育企业库入库企业优先推荐进入助保贷业务区扶持企业名单,并对通过区助保贷业务方式取得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给予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上限为50万元。依托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融资对接系统等,定期组织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和解决区“专精特新”梯队培育库企业融资需求。
优先保障用电
推荐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列入用电“优保”企业名单,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列入用电“A类”企业名单。鼓励企业赶工促产,提质增效。
科技创新奖励
上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奖励40万元,三等奖奖励30万元;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等奖奖励40万元,二等奖奖励30万元,三等奖奖励20万元。
提供公办学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年获得3个员工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学校名额;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年获得2个员工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学校名额。
给予入户支持
根据当年广州市下达我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的数量,结合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员工,每年入户分配指标3个以内;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员工,每年入户分配指标2个以内。
领军人才培育
采用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方式,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素质和水平。
06增城区
政策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服务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奖励方向:
认定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7荔湾区
政策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奖励方向:
认定奖励
对上一年度认定或新迁入荔湾区的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扶持。本办法有效期内企业逐级获得认定的,按照扶持资金差额补足扶持,单个企业最高扶持60万元。
关键人才子女入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对上一年度认定或新迁入荔湾区的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广州“独角兽”创新企业,依法统筹协调每个企业关键人才子女共2个名额入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上一年度认定或新迁入荔湾区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广州“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依法统筹协调每个企业关键人才子女1个名额入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读名额在政策期内有效。
08海珠区
政策名称:
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育苗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奖励方向:
关键人才补贴
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最高80万元(累计最高240万元)、年度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以及年度最高20万元(累计最高6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对纳入海珠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经组织专家评审企业的创新性与对区发展综合效益,可给予年度最高2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房屋租金补贴
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空置物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按照评估价直接协议租赁,并可申请享受3年内租金价格免递增。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购置区内地块自建总部办公楼宇。
关键人才子女入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依法统筹协调2名关键人才子女入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申报人才引进、人才绿卡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联合优质招聘机构协助企业开展人才招聘。
融资、信贷、金融支持
建立政企快速融资对接工作机制,协调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专属信贷政策、专属服务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支持区级产投基金投资优质的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利用广州信易贷平台专精特新专区融资产品进行融资。将意向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后备上市企业梯度培育库,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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