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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