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的地方都是需要去进行拆除的,一旦发生需要拆除的情况,其实都是有一定 的时间期限的的,但是现在很多的人对于这些期限其实是不清楚的,所以限期拆除的期限是多久?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限期拆除的期限是多久
限期拆除期限国土部门-般为15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二、违法建筑强拆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违法建筑强拆的法定期限是多久法律当中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制性的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之前,行政机关应该催告被执行人自行拆除,催告书应该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如果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就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公告的期限是没有具体规定的。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三、强制拆除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限期拆除的期限是多久的相关介绍,限期拆除的时间一般都是在15天以内,一旦超过这个时间,拆除的费用就是需要个人自己去承担的,对于这些规定可以了解清楚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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