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否双重赔偿

发布时间:2026-03-04 点击:2
工伤保险是否双重赔偿
如果是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遭受人身损害,且构成工伤,在劳动者获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赔偿后,仍然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但侵权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工伤保险是否双重赔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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