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管制时禁止从事的活动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4-01-31 点击:103
被判管制时禁止从事的活动有什么
行为人被判管制时禁止从事以下活动:禁止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被判管制时禁止从事的活动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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