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谁负责受理

发布时间:2024-02-15 点击:108
交通事故谁负责受理
交通事故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之后,需要依法受理,并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谁负责受理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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