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4-02-20 点击:111
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什么意思
担保合同的主债权的意思:通常指的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一般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且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什么意思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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