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财产能强制执行吗

发布时间:2024-03-07 点击:103
强制执行是我国诉讼法的一项规定,当事人可以携带有效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那么离婚案件的财产能强制执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财产分割能强制执行吗
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的,如果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已经作出判决,但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登记离婚,由于离婚协议书不是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所以需要先起诉请求法院对协议书进行确认。只有法院确认了协议的效力,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总而言之,在离婚财产分割之后,是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执行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案件的财产能强制执行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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