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等鉴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07 点击:72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受到人身损害,需要去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共有十级,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等鉴定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人身损害赔偿等鉴定标准
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二、伤残的分类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人体损伤是根据规定项目进行赔偿的,其中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计算的。
(二)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四)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五)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等鉴定标准的相关知识,当事人进行伤残鉴定之后,按照鉴定结果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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