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4-03-08 点击:116
一、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是: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二、劳动仲裁不受理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对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首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仲裁委员会超过法定期限未作出决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1.好好准备相关法律文书,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劳动仲裁委会受理的;
2.万一不受理,你可以要求该仲裁委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去法院起诉该用人单位。
3.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你举证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是劳动仲裁的基本前提。所以,你需要收集、提供能够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充分证据。
4.如果你在法律要求的时限内申请,并提供了充分证据,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话,你可以要求其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以劳动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


什么是行政权
车祸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作了规定
拍卖时的二手房买卖需注意什么
如何提起医疗事故确认诉讼案件
怎么样才会构成伪造企业印章罪?
取保候审后会被收监吗
有债务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