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裁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3-10 点击:89
拒不执行裁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的,相应的立案标准为: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3、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执行裁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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