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精神损失赔偿法定条件有哪些
离婚精神损失赔偿法定条件有如下几项:
1.须有法定违法行为
配偶一方实施了违背《民法典》的行为。友情提醒,这主要包括包括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2.须有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即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是有过错的配偶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致使离婚,造成过错方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
3.须有因果关系
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并造成无过错方配偶遭受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
4.须有主观过错
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过错而言,一般过失是不能构成的,只有在重大过失和故意的情况下方可构成。
二、离婚可否要求第三者赔偿
离婚不可要求第三者赔偿。根据我国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也就是说,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中的第三方,不是离婚赔偿的当事人。
三、离婚有赔偿青春损失费么?
离婚时没有青春损失费补偿的。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有些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较短的时间内结婚,又在较短的时间内离婚,觉得自己作为女性是 “亏”了,因此在离婚时要求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幼儿园老师没干到月可以不给工资吗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怎么写擅自转租合同有效吗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无效吗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有价证券诈骗罪判刑最新规定?车祸主责和次责怎么赔法律对房屋租赁期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