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书面材料可以作为家暴证据

发布时间:2024-03-16 点击:108
什么书面材料可以作为家暴证据
可以作为家暴证据的书面材料包括:1、鉴定机构出具的伤害鉴定结果;2、病历记录或照片;3、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4、邻居朋友的证言;5、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什么书面材料可以作为家暴证据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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