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不能监视居住吗

发布时间:2024-03-17 点击:111
累犯不能监视居住吗
累犯能监视居住。只要累犯符合逮捕条件,并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法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其可以监视居住。累犯不能监视居住吗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网络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保证期间可以约定3年吗
去银行办理贷款流程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自动离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吗
贪污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有了孩子离婚怎么办
开发商违建业主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