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3-21 点击:104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有: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客观上表现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观上是过失。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贷款买房子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产证
交通事故死亡处理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多少钱
土地承包 不当得利纠纷答辩状
遗产继承顺序
离婚后生的孩子能否讨要抚养费
举报无证驾驶怎么举报
刑事案件上诉是否会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