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4-03-25 点击:121
哪些情形下,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如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哪些情形下,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醉驾能撤案底吗?
合同违约不交违约金会怎么样
强制传唤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土地挂牌出让的程序
劳动仲裁申请请求事项应该如何书写
工程款的追讨有效期是多久
破产人的财产怎么分配
电商法什么时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