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发布时间:2024-03-26 点击:105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不必申报。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的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老公和别的女人同居可以报警吗
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是违反劳动法吗
债券一般由谁发行
行政诉讼法起诉期限为多长时间
合同撤销权在哪些情况下会消灭
离婚了能分户吗
公对公的税收是多少
地基工程质量的检验标准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