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去户籍所在地吗

发布时间:2024-04-04 点击:89
离婚必须去户籍所在地吗
离婚必须去户籍所在地的说法不正确。离婚手续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结婚登记地均可。协议离婚的,双方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一方需到另一方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必须去户籍所在地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个人可以去社保局看劳动合同吗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顺序是什么
男子离婚后拒不执行并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偶尔在一起犯重婚罪吗
组织恐怖组织罪怎么构成的?
离婚财产纠纷判决要多久
房屋定金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