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4-07 点击:86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往往会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一般一方是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的,那么离婚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记载的内容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财产、债务的处理,只要约定了抚养权的归属,即使约定不支付抚养费也是有效的,但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异后一方不付抚养费是否有探视权
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具体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
(一)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二)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拒付抚养费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撞了出租车运营费谁赔
现行刑法对诈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未经仲裁前置法院是否受理
生产哪些食品相关产品需要取得许可?
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份额如何确定
土地所有权是谁
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报警立案后多久通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