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一般是二年;但是被执行人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且情节严重的,或者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则可以延长一至三年。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是多久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第十一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最佳途径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追尾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几年生效失信被执行人可以转让股权吗欠缴物业费有诉讼时效吗不签租房合同怎么办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