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中提起抗诉的主体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4-28 点击:74
再审中提起抗诉的主体有哪些
再审中提起抗诉的主体: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且抗诉必须组成合议庭。再审中提起抗诉的主体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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