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最低赔偿

发布时间:2024-04-30 点击:79
轻伤一级最低赔偿
没有标准。人身遭到损害时,由义务人支付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若受害人因此伤残的,义务人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轻伤一级最低赔偿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构成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既遂怎么处罚?
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
夫妻不能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
节假日可以通过调休代替加班费吗
法院对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既遂如何裁判?
民事诉讼立案材料有哪些
企业员工保密协议盖章
结婚隐瞒精神分裂症婚姻无效吗